日前,陕西省统计局批复同意实施《安康市硒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该制度为首次提出的硒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由此,安康市成为全国唯一将硒产业统计纳入地方统计制度的地级市。
《安康市硒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由我校统计学院教授马金萍科研团队历时近一年时间,与安康市工信局和安康市统计局持续对接,严谨论证,深入调研,形成了以《安康市硒产业统计制度研究报告》为链条,涵盖《安康市硒产业行业分类标准》《安康市硒产业统计报表制度》《安康市硒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的组织实施》及《抽样调查方案设计》等的成果体系。
该制度对安康市硒农业、硒工业、硒服务业等全产业链进行统计。硒农业选取与硒有关的农业产量与产值两个指标进行统计;硒工业对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下工业分别采取过录数据、抽样调查等方式,统计产值、增加值、从业人员人数、主要富硒产品及其产量等指标数据;硒服务业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采用专家系数法或专项调查方法估算产出、从业人员人数、硒产出等指标数据,对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及规模以下服务业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获取相关指标数据。